交易明細備註「孫子願意照顧阿公阿媽」。翻攝內政部實價登錄網頁
【蘋果地產 葉家銘、唐家儀╱綜合報導/2019.2.23】所謂「百善孝為先」,高雄卻有房屋交易總價僅2萬元,並在實價登錄資訊的交易明細上表示為親友交易,還標註「孫子願意照顧阿公阿媽」,顯得相當特殊。專家判斷,此應為「假買賣真贈與」,特別標示的說明則是提醒獲得該屋的子孫要記得照顧祖父母的承諾。
特殊條件契約書載明
台灣房屋高雄美術館特許加盟店經理李哲維指出,為讓民眾方便理解區段房價高低與交易真實性,實價登錄備註欄的特殊交易,可依實際狀況勾選,欄位的「其他」也可填寫特殊交易的原因與內容,猜測標註「孫子願意照顧阿公阿媽」,應是提醒取得該屋的孫子,在長輩將房子過戶給他後,要記得當時承諾「照顧阿公阿媽。」
但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主任律師吳任偉表示,在實價登錄備註欄中寫下交易條件,其效力不等同載明於房屋買賣契約中,倘若未來祖孫發生爭執,想以此做為依據返還房屋,效力仍有待探討,且至今實務判決鮮少有相關案例,故建議買賣房屋如有特殊條件,仍應在買賣契約書中載明。
低於市價恐被視贈與
誠揚聯合法律事務所地政士楊政農也認為,在備註欄記載的用意,通常是要留下證據,但在實價登錄上即便是二等親,仍屬交易行為,彼此為對價關係,是否能依有沒有孝順來討回房屋有一定難度。
查詢實價資訊中同路段的住宅交易,相同坪數戶別的成交總價為200萬元、300萬元,換言之,該孫子以2萬元、市價的1%獲得房子。律師蔡志雄分析,可能是「假買賣真贈與」,因為買賣只須付契稅、交易稅,若是贈與,得另付贈與稅,藉此備註,可能來規避國稅局認定為贈與行為,不過國稅局通常會查一般房屋交易買賣有無實際金融交易憑證,惟此例價格遠低於市價,仍得看國稅局認定。
律師朱芳儀指出,通常親屬間買賣會將價格定在高於公告現值、但低於市價才較合理,然此案例成交價遠低於市價,易被視為贈與行為,若未來發生紛爭,在法律上可能會被認定為通謀虛偽行為,可視為買賣契約無效,並視同贈與行為,「這案例其實有點多此一舉,該物件評定現值可能價值低於220萬元贈與免稅額,其實只要透過贈與方式將房產贈與給孫子即可,應該也課不到贈與稅。」
可提告要求付扶養費
至於長輩將房產過戶給子女,卻發現子女不孝,該如何自保?蔡志雄表示,若房產採贈與方式,子女不履行約定時,可要求撤銷贈與;若為買賣,雖無法將過戶房子要回來,但可另外提告,要求子女付扶養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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