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級住宅定義爭議大,北市將檢討認定標準。(好房網News記者張聖奕/攝影)
中時電子報 記者蔡惠芳/台北報導 2016-07-31 08:48
台北市認定符合總價8,000萬以上等8大門檻的「高級住宅」定義,被學者專家批得滿頭包,認為違反法律保留原則、租稅法定主義,應視為無效;對此,台北市財政局副局長游適銘昨(30)日表示,9月會召開公聽會,有機會檢討「高級住宅」的8大認定標準,慢慢「落日」。
台北市按「戶」認定房地總價在8,000萬以上,總面積達80坪以上或每坪單價100萬(不含車位價)以上者,符合8大標準者將認定為「高級住宅」,並據此課徵所謂的「豪宅稅」,稅金動輒暴增數倍。
不過,台北市的「高級住宅」加課重稅,昨天被陳冲及稅務學者批得滿頭包。台灣稅法學會理事長葛克昌表示,台北市府在100年1月修正公告「台北市房屋標準價格及房屋評定現值作業要點」第15點第1項,提出8大「高級住宅」認定標準,涉及逾越房屋稅條例第11條第1項,違反法律保留原則、違反租稅法定主義,應為失效。
葛克昌直指:「我最擔心的是,行政官員用粗糙行政手段,干預市場自由,把評定現值和房屋稅作不當連結。」「戶戶停車位」、「保全嚴密」、「管理週全」都是住戶自行付費管理,荒謬的是百姓減輕地方政府職權、減少地方政府公共服務的代價,「不但沒有從房屋稅中扣除、居然還要在房屋稅課稅中被懲罰?」
陳冲表示,建築法規早已規定要有停車位了,每年政府還頒獎鼓勵優良物業管理公司,可是台北市竟然還把戶戶有停車場、保全嚴密、管理週全等列入8大高級住宅認定標準?這些設施是民間幫政府分攤,為何反而還要被課重稅?出席座談會的台北市財政局副局長游適銘,當場被「點名」回應時表示,對於外界的爭議,財政局有意讓「高級住宅」8大認定標準逐漸退場,目前還在檢討中,估計9月召開公聽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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